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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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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0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苏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苏州高企申报代理,苏州发明专利申请,苏州实用专利代理,苏州专利无效申请,苏州专利侵权诉讼,苏州专利法律服务,苏州专利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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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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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4-04-04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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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对于彩铃的案例分析,我们讲解了很多逻辑主线之外的内容,但不要忘记,逻辑主线才是我们撰写独立权利要求的重要武器,为此,我们再次回归逻辑主线,对逻辑主线如何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中发挥作用进行介绍。

逻辑主线中现有技术缺点的三个要求

在逻辑主线中,为重要的是现有技术的缺点,其决定了整个逻辑主线的走向,更是确定独立权利要求中必要技术特征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于逻辑主线中的现有技术缺点,我们之前进行过介绍,在此回顾以及完善一下。

逻辑主线中的现有技术缺点,整体上有三个重要要求,分别是**、确定以及强有力。

“**”指的是现有技术缺点应是**的一个,而不能是多个。

“确定”是指现有技术缺点本身应该是清楚、明确的,不能以一个模糊的内容作为现有技术缺点。

“强有力”我们之前没有提及过,其是指对于现有技术缺点不能仅仅了解其缺点的表象、结果,还应掌握该现有技术缺点产生的原因,即针对现有技术缺点要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以下我们针对这三个要求逐一讲解一下。

**:

对于现有技术缺点应该为**的一个,从理解和实践的角度来说都没有太大的困难。

在撰写一篇专利申请文件时,我们可能会基于发明人所提供的材料从中发现多个现有技术缺点,此时,则应基于该发明的主要改进所在,从中确定**的一个发明点。所谓“主要改进”的确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

一方面,如果发明人所提供的材料比较清晰,能够针对多个现有技术缺点分清主次关系,并且能够基于主要的现有技术缺点从其所提供的材料中找到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那么,可以将该主要的现有技术缺点作为逻辑主线中**的现有技术缺点。

另一方面,如果发明人提出了多个现有技术缺点,但彼此之间主次关系不清晰,则可以结合发明人对本发明技术方案本身的描述,分析出哪些是其描述的重点,并结合该重点描述的内容反推与其对应的现有技术缺点,从而将该现有技术缺点作为逻辑主线中**的现有技术缺点。

不论是上述哪种方式,代理师都有必要和发明人进行沟通,明确其确定出的现有技术缺点是否为发明人提出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所在,对应的改进是否为本发明的主要贡献所在。不论我们采用何种方式来确定逻辑主线,都应围绕发明人的本意来进行,一旦我们基于自身的理解确定得到错误的现有技术缺点、偏离了发明人的本意,则会使得整个专利申请文件出现方向性的偏差,导致根本性错误的出现。

例如,在某一方案中,发明人提及现有技术存在两个问题,分别是针对不同故障数据的描述不统一问题、以及对于众多的故障数据没有分析从而导致针对后续产品开发无法提供针对性指导的问题。针对这两个问题,发明人提供了一个整体的系统来加以解决,其中,该系统中的故障数据转换模块用以解决第一个问题,而系统中的故障数据分析模块用以解决第二个问题。

我们在撰写该案例的专利申请文件时,首先需要明确发明人提出该发明的核心意图所在。到底针对第一个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其*主要想保护的内容,还是针对第二问题所提供的解决方案使其*主要要保护的内容。结合我们对于发明人核心意图的理解,再和发明人进行确认,从而确定出本发明的逻辑主线。逻辑主线确定结果的不同,将导致后续撰写走向的完全不同。例如,当以上述第一个问题确定出逻辑主线时,独立权利要求中有关故障数据转换的技术特征自然应该成为必要技术特征,而故障数据分析的技术特征则只能作为进一步限定的非必要技术特征在从属权利要求中进行限定。相应的,在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部分也应该围绕着故障数据转换进行重点介绍,而故障数据分析的描述则应属于次要地位。反之,如果是以第二个问题确定出逻辑主线,则会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及说明书描述侧重点上得到和上述完全相反的结论。由此可见,逻辑主线中的现有技术缺点尤其重要,应当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给予高度重视。

确定:

有关现有技术缺点的**,并不是要求仅仅得到一个文字表述上的**的缺点就可以了,现有技术缺点应该是一个特定的、明确的缺点。

不要为了现有技术缺点的**,将一些原本指向不同内容的现有技术缺点强行统一为一个现有技术缺点,这样的现有技术缺点的往往是模糊的,这样的模糊的现有技术缺点会使得基于其所确定的逻辑主线也不清晰,这样的现有技术缺点也无法在独立权利要求时起到其本应发挥的作用。

例如,在某一案例中提及现有技术的缺点是安全性差,由此本发明的发明目的就在于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来实现某一方法。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该发明申请文件中,其提供了两个现有技术,第一个现有技术的特点在于采用人工的方式来实施,而由于人员存在在不同公司之间流动的可能,由此导致方案实施中所涉及的技术信息有可能会被相关人员所泄露,产生了安全性差的问题;而第二个现有技术的特点则在于通过网络远程来实现该方法,由于在该方法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外网设备访问内网设备,这需要修改内网的防火墙设置,从而降低了整个内网的网络安全性。在撰写该案的专利申请文件的过程中,有的人可能会发现上述两个现有技术都存在安全性差的问题,由此对这两个现有技术的缺点加以“总结”,从而得出现有技术的缺点(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安全性差这一问题。

殊不知,这样的现有技术缺点虽然貌似满足了逻辑主线中现有技术缺点“**”这一要求,但仅仅是形式上的满足,实质上并没有确定出一个确定的现有技术缺点,所得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现有技术缺点。

这样的模糊的现有技术缺点,完全无法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起到界定必要技术特征的作用。当我们需要借助逻辑主线中的现有技术缺点,来确定哪些特征和解决该现有技术缺点有必然逻辑联系时,会由于现有技术缺点本身的“模糊”导致我们无法搞清上述逻辑联系,从而也就无法完成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的区分了。

在实务操作层面,当发明人所提供的材料中涉及多个现有技术以及对应的多个现有技术缺点时,要从中挑选其中的一个作为逻辑主线中的现有技术缺点,不要尝试对多个现有技术缺点进行“概括”,这样“概括”出的现有技术缺点很有可能是一个“模糊”的现有技术缺点。

强有力

现有技术缺点的“强有力”,是指我们在理解现有技术缺点时,要知道产生该现有技术缺点的原因所在,只有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才能对现有技术缺点透彻掌握,进而才能从该现有技术缺点出发,更为准确的确定出本发明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如果我们只是知道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这一“结果”,而不了解该“结果”的成因,对于一些发明来说,则可能对于技术方案到底为何能够解决、以及采用何种特定改进来解决该现有技术缺点,无法做到清晰的掌握。

我们还以之前提及的网络安全性差这一现有技术缺点为例。如果我们只是知道现有技术中由于需要修改防火墙的配置从而导致网络安全性差,那么,我们往往无从得知为什么本发明同样是针对内网设备的操作,就能够不修改内网防火墙的设置从而解决网络安全性差的问题。

我们需要知道现有技术缺点的成因。对于该案来说,需要知道在现有技术中为什么要修改内网防火墙的设置。

我们可以从发明人处了解到,对于内网来说,其防火墙的设置为允许内网设备访问外网,而不允许外网设备访问内网。而在现有技术中,其方案的实施恰恰需要外网设备访问内网,由此导致需要对防火墙的设置进行更改,这造成了内网的网络安全性差。

在明确上述现有技术缺点的“成因”后,再去对照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就能更好的掌握本发明的核心改进所在了。

本发明中,仍然是基于远程的方式来实现相应的方案。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需要修改防火墙所带来的网络安全性差的问题,本发明方案中不再是由外网设备登录内网设备来进行相应的操作,而是由内网设备向外网设备发起访问,基于该访问进行网络侧数据和本地数据的对比,进而实现相应的处理。由于本发明中所采用的是内网向外网发起访问这一策略,恰恰满足防火墙允许内网向外网访问的要求,因此无需更改防火墙的设置,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网络安全性差的缺点。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正是在掌握了现有技术缺点的“成因”后,使得我们能够有针对性的掌握本发明中针对现有技术缺点的主要改进点,做到针对本发明技术方案进行更为透彻、深入的理解,从而真正理清了本发明的逻辑主线。

在该案中,在掌握上述逻辑主线的基础上,我们就会注意到在独立权利要求中要突出体现内网访问外网这一本发明的主要改进点,从而一方面满足独立权利要求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要求,另一方面体现出本发明和现有技术的区别所在。来源:原创王宝筠专利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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