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
移动版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工商信息
13402671757
手机查看
使用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商铺
搜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产品>商务服务>商务服务>工商服务>知识产权> 经济管理类文献中有关专利权利要求的论述

经济管理类文献中有关专利权利要求的论述

举报
产品
经济管理类文献中有关专利权利要求的论述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
无限制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微信查看产品&联系供应商
使用微信扫码查看该产品
企业信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0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苏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苏州高企申报代理,苏州发明专利申请,苏州实用专利代理,苏州专利无效申请,苏州专利侵权诉讼,苏州专利法律服务,苏州专利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联系方式
电话:
13402671757
传真:
0512-62920895
手机:
13402671757
QQ:
2574439638
邮箱:
grounze@foxmail.com
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产品介绍
业务类型
申请
知识产权类型
专利版权申请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
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专利版权类型
专利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
公司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4-04-04 23:24
浏览次数
227

       近看了一些文献,分享一下学术圈对专利权利要求的分析,以及在计量经济学分析中,有关专利权利要求数量和数量的论述。

未来如果写相关的科研论文,可以从本文找到一些素材。

对权利要求的论述

权利要求的数量衡量了发明的广度,而基于引用的衡量则抓住了专利发明的技术重要性和中心地位。专利价值与申请数量和被引用次数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1]

专利权要求的数量这个专利特征也是模棱两可的。尽管被用作衡量专利范围的标准,但一些学者 认为,权利要求的数量与专利的法律可持续性有关(Lanjouw and Schankerman, 2000,Reitzig,2003)。一项专利拥有的权利要求越多,至少有一项专利能够通过无 效程序而存活的可能性就越大。[2]

专利保护范围的其他潜在指标是权利要求的数量(Lanjouw & Schankerman,1997)和每个反向引用 的权利要求的数量(Harhoff et al.,2003年)。然而,权利要求的数量取决于专利申请 人是如何写的(Reitzig,2004,Van Zeebroeck et al.,2009)[3]

专利宽度(通过权利要求数或不同技术类别的数量来衡量)可能是专利强度保护范围更宽,更难规避)的一个代理指标,这两种衡量方法都与欧洲公司许可意愿的可能性呈正相关。[4]

专利的保护范围对于预测专利交易也很重要,因为专利价值是根据使用专利可以保护多少技术知识来确定的。技术保护范围可以根据专利中的权利要求数来衡量。因为每个权利要求都代表了给定专利的不同贡献,它代表了创新的基本特征。更多的权利要求意味着一项创新因其特定的和多样化的方面[5]而受到保护。[6]

经济学家已经使用了许多基于专利的创新衡量方法:简单的专利数量统计,按前引次数加权的计数(Trajtenberg, 1990),存续年限(Pakes, 1986;Schankerman & Pakes, 1986)和专利家族规模(专利申请的数量——Putnam, 1996)。另一个有待探讨的候选因素是专利要求的数量。Tong和Frame(1994)提出将权利要求数作为衡量创新“规模”的指标,并表明权利要求权加权的专利计数与层面的研发支出比简单的专利计数更密切相关。Lanjouw和Schankerman(1997)表明,权利要求数与专利被诉讼的可能性有关。由于每项专利的权利要求数差异很大,使用权利要求数据可能有助于解释专利价值的巨大异质性。[7]

计算机检索的普及,使得搜索相关现有技术变得更容易,从而增加每项专利的向后和向前引用数量,但这不会增加每项专利的权利要求数。但是专利申请费的变化会影响专利家族的规模,可能还会影响每项专利的权利要求数(因为一个创新点可能被重新打包成“更多的专利”)[8]

权利要求书决定了专利所有人专有权的边界,因为只有权利要求书所涵盖的技术或方面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和执行。因此,权利要求的数量和内容决定了一项专利授予的权利的广度。此外,由于专利费用的结构一般是根据文件中所载的权利要求的数目而定的,因此,大量的权利要求也可能意味着较高的费用。因此,专利文件中的权利要求数不仅可以反映专利的技术广度,还可以反映专利的预期市场价值:权利要求数越高,专利的预期价值就越高[9]

一项专利中所包含的权利要求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不同专利局的规章制度。因此,依据索赔要求的指标可能因所使用的数据来源而有差异。例如,由于日本直到1975年一直实行的一项权利要求规则,向日本专利局申请的权利要求数量仍然比在其他机构申请的专利数量要低得多。此外,专利中的权利要求数受到与权利要求有关的费用结构和多年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的影响。[10]

尽管专利审查员可能要求在授予专利前缩小权利要求的数量,但专利申请人通常有要求权利要求尽可能多的动机。

在过去的40年里,专利变得越来越复杂,而这种复杂性增加的一个指标就是专利的平均权利要求数的增加(Allison and Lemley 2002)。权利要求划定了专利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的边界,并将其与现有技术和需要广泛的专利细化的复杂技术区分开来,这可以从专利申请中相对较多的权利要求中看到。技术越复杂,涉及的技术领域越多,专利文件中要求的权利要求就越多。专利权利要求的数量被认为反映了基础技术的复杂性(Allison 2002)[12]

对片面追求专利数量的批评

大多数文献都对专利数量提出了批评。

《Technological Leadership and 5G Patent Portfolios: Guiding Strategic Policy and Licensing Decisions》[13]一文批判了不少滥用指标的现象,尤其是滥用专利数量统计指标。而且作者也对计算机进行价值评估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人们很容易被海量的 专利数据所诱惑。专利数量的计数几乎从来都不是衡量价值的好方法。

如果权利要求数量对评估专利的价值有用的话,只有当专利的质量等同于或优于西方公司的专利,或者西方公司的侵权销售量大 于公司的侵权销售量时,这种说法才可能成立。

专利统计/计数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被操纵,导致偏见和噪音。

更高的专利申请热情与研发支出无关。一些公司受到“战略动机”的 推动,其中包括“在专利许可谈判中获得更多筹码”,个别公司可以故意提高他们的专利申请量, 国也可以偏向专利数量统计数据。

《Technological Leadership and 5G Patent Portfolios: Guiding Strategic Policy and Licensing Decisions》的作者对补贴专利申请的做法也是炮火猛烈。

政府可以通过专利补贴来影响/操纵专利数量。专利申请的快速增长的部分原因可以用赶上西方来解释。

然而,专利申请过程中的政府补贴是一个主要因素。在中,补贴通常由地方政府提供。这也许是为了刺激的创新,以实现更广泛 的国政策目标,又或许是为了培养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总而言之,原始的专利申请数量是衡量技术价值的无效方法。这尤其适用于接受官方鼓励而申请专利的企业。

对权利要求数量作为价值评价指标的质疑

此外,学者们发现,权利要求数量与被引频次之间的相关性也并不高:

从属权利要求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它们扩展了发明技术的新颖性,而是因为它们更加具体地规定了一项发明的受法律保护的特征。即使法院认为主要权利要求不符合授权条件,从属权利要求仍然可以为授予专利提供有效的理由。高数量的权利要求也不能预示一项发明的价值;对于1975年以来授予的实用专利(约340万项专利),一项专利的权利要求数与该专利被授予后8年内收到的引用数之间的相关性只有0.11[14]

[1]: Chondrakis G. The strategic mana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 patent value and acquisitions[D]. 2012.

[2]: Fischer T, Henkel J. Patent trolls on markets for technology –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NPEs’ patent acquisitions[J]. Research Policy, 2012, 41(9):1519–1533.

[3]: Fischer T, Henkel J. Patent trolls on markets for technology –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NPEs’ patent acquisitions[J]. Research Policy, 2012, 41(9):1519–1533.

[4]: Jung T. Uses and Nonuses of Patented Inventions[D]. Georgia State University Georgia State University, 2009.

[5]: Lanjouw J, Schankerman M. The Quality of Ideas: Measuring Innovation with Multiple Indicators[J].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1999.

[6]: Kim M, Geum Y. Predicting Patent Transactions Using Patent-based Machine Learning Techniques[J]. IEEE Access, 2020, 8:188833–188843.

[7]: Lanjouw J, Schankerman M. The Quality of Ideas: Measuring Innovation with Multiple Indicators[J].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1999.

[8]: Lanjouw J, Schankerman M. The Quality of Ideas: Measuring Innovation with Multiple Indicators[J].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1999.

[9]: Mariagrazia Squicciarini, Hélène Dernis, Chiara Criscuolo. Measuring Patent Quality: Indicators of Technological and Economic Value[R]. . https://www.oecd-ilibrary.org/science-and-technology/measuring-patent-quality_5k4522wkw1r8-en.

[10]: Mariagrazia Squicciarini, Hélène Dernis, Chiara Criscuolo. Measuring Patent Quality: Indicators of Technological and Economic Value[R]. . https://www.oecd-ilibrary.org/science-and-technology/measuring-patent-quality_5k4522wkw1r8-en.

[11]: Mastrogiorgio M, Gilsing V. Innovation through exaptation and its determinants: The role of technological complexity, analogy making & patent scope[J]. Research Policy, 2016, 45(7):1419–1435.

[12]: Minns S E. Innovation, firm strategy and patent litigation[D].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13]: Teece D J. Technological Leadership and 5G Patent Portfolios: Guiding Strategic Policy and Licensing Decisions[J].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2021, 63(3):5–34.

[14]: Strumsky D, Lobo J, van der Leeuw S. Using patent technology codes to study technological change[J]. Economics of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y, 2012, 21(3):267–286.

来源:老彭侃知产作者:彭文波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经济管理类文献中有关专利权利要求的论述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经济管理类文献中有关专利权利要求的论述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经济管理类文献中有关专利权利要求的论述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

工商信息*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启信宝提供
法定代表人
李猛
经营状态
在业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66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6849200698
组织机构代码
684920069
企业注册号
32050400006758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09年01月20日
营业期限
2009年01月20日---
核准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知识产权集聚区)
经营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注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