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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加快审查使用手册(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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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加快审查使用手册(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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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0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苏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苏州高企申报代理,苏州发明专利申请,苏州实用专利代理,苏州专利无效申请,苏州专利侵权诉讼,苏州专利法律服务,苏州专利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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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12-6292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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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2574439638
邮箱:
grounze@foxmail.com
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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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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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版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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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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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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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4-04-04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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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21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58.6万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为285.2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为80.6万件,共受理专利复审请求7.6万件,共受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7628件。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推进专利审查提质增效,但案件数量飞速增长给审查机构不断施加压力,这就不得不建立专利加快审查机制,调配优势资源向符合国家战略的案件倾斜,有效地保障相关案件的加快结案,优先满足真正的创新来驱动发展。目前,专利加快审查的举措常见有四种,专利优先审查、专利快速预审、专利申请集中审查和专利审查高速路,本文将逐一介绍,以期满足了各类申请人对快速保护专利技术的需要和对各加快审查举措的了解。

关键词:专利 加快 审查

1

专利优先审查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不仅规定了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还涉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形成系统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

 

1.4 相关流程说明

(1)提出时机是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在具备开始实质审查的条件时提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后提出;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在缴纳专利复审或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后提出。

(2)提出主体是谁?

专利申请为全体申请人;专利复审案件为全体复审请求人。

专利无效案件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全体专利权人,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也可以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可以加快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

(3)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复审、无效必须电子申请么?

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对于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无限制,一般也会要求当事人采用电子请求方式。(因为纸质文件会涉及较长的数据采集和代码化周期,电子请求可以加快案件审查流程,建议申请人采用XML格式文件的电子申请,该格式文件的电子申请有利于规范化管理,并能充分保证专利申请在整个流程的快速、准确;而对于PDF格式或Word格式文件,系统需要时间转换为审查用的XML格式文件,将影响整个审查周期)

(4)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要满足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因为这类技术面向国重大发展需求,是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资源)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府重点鼓励的产业;(这主要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鼓励优势产业发展角度考虑)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在新一代技术革命中蓬勃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热点领域,技术更新迭代快、产品生命周期短,对涉及的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能够更好地满足该领域创新主体“快获权”的需求)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从尽快确定权利状态、有效保护权利人利益角度考虑)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鼓励海外专利布局,这类专利需要投入大量申请成本,一般价值高、稳定性好)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通过优先审查来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5)专利无效案件要满足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一)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更加准确、及时地确定专利权的有效性,解决目前专利制度运行中突出存在的专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

(二)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通过优先审查来更好地维护国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6)数量有无限制?

国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数量以及本年度待审案件数量等情况确定。2021年受理三种专利优先审查7.7万件。实践中,由于数量有限,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在满足相应条件时,未必都会签署推荐意见。例如,个别申请人提出的优先审查数量过多占用大量审查资源,不太鼓励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走优先审查,双报的专利申请拒绝优先审查,专利技术从分类号来看其主分类号不属于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等等。所以,代理机构无法确保每件专利申请都能够通过专利优先审查,只能尽量去尝试,了解好当地政策倾向。

(7)什么情况下不需要由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国务院相关部门”是指国家科技、经济、产业主管部门,以及国知识产权战略部际协调成员单位。“省级知识产权局”是指优先审查申请人所在省行政区划的省级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复审关注第一专利申请人的地址,专利无效关注提出优先审查的无效请求人或专利权人的地址。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中,属于“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首申请”情形,无需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专利复审优先审查中,属于“专利复审案件涉及的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了优先审查”情形,无需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专利无效优先审查中,属于“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院、仲裁调解组织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请求优先审查”情形,无需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8)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

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才需要提供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专利复审、无效优先审查则不需要。

有同日申请的,还需要在请求书中提供相对应的同日申请的申请号。同一申请人同日(仅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的,对于其中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不予优先审查。

现有技术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现有设计是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接近的现有设计信息。对于专利文献,可以只提供专利文献号和公开日期,对于非专利文献,例如期刊或书籍,建议提供全文或相关页。

(9)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相关证明文件主要指证明该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是符合新《办法》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必要的证明文件。

证明属于“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可以提供本专利属于国重点发展产业的证明,例如五年规划提到本专利相关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能够找到本专利相关分类号等。

证明属于“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府重点鼓励的产业;”可以提供本专利属于重点鼓励的产业的证明,例如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中提到鼓励本专利相关技术等。

证明属于“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可以提供本专利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证明,例如专利分类号划分到该领域等。

证明属于“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的,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原型照片或证明、样本证明、工厂注册证书、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的,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票)。

证明属于“就相同主题首次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首申请;”,对于通过PCT途径向其他国或地区提出申请的,无需提交证明文件,仅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写明国际申请号即可;对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交的,需要提交对应国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

证明属于“对国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可以提供本专利技术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以生存发展为基础的某些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在整体上具有好处,能够满足一定范围内所有人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具有公共效用的资源和条件的证明等。

证明属于“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可以提供相应的立案通知书、答辩通知书、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院、仲裁调解组织提出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不需要相关证明文件,要说明理由。

优先审查请求人提交的附件文件信息,涉及专利文献的,应当填写专利文献号、公开日期及涉及的相关段落和/或图号;涉及非专利文献的,应当填写非专利文献书名、期刊或文摘名称、出版日期及涉及的相关页数。

(10)国知识产权局多久可以发出是否同意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

对于专利申请,通常自收到优先审查请求之日起3个至5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出是否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对于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在收到优先审查请求书后,会尽快对该请求进行审核,并发出相应通知书来通知请求人是否进入优先审查程序。

(11)多久结案?

对于国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申请或者案件,自同意优先审查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在45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个月内结案;专利复审案件7个月内结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5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4个月内结案。

(12)答复期限多久?

申请人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2个月,申请人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15日。“发文日”即为通知书上注明的发文日期。

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通知书答复期限与普通案件相同。

(13)优先审查程序会被停止?

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存在多种非审理原因而延长审查期限的情形,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存在多种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情形。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国知识产权局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

(一)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上述修改将造成审查周期延长)

(二)未在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未在通知书发文日起十五日内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造成审查周期延长)

(三)提交虚假材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四)非正常专利申请。(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专利复审优先审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国知识产权局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

(一)延期答复;(造成审查周期延长)

(二)复审被中止;(不能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

(三)案件审理依赖于其他案件的审查结论;(不能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

(四)疑难案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主任批准。(一般是遇到疑难案件,为了保证审理质量,维护当事人权益,也需要较长的审理时间)

专利无效优先审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国知识产权局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

(一)无效宣告请求人补充证据和理由;(造成审查周期延长)

(二)专利权人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造成审查周期延长)

(三)无效宣告程序被中止;(不能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

(四)案件审理依赖于其他案件的审查结论;(不能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

(五)疑难案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主任批准。(一般是遇到疑难案件,为了保证审理质量,维护当事人权益,也需要较长的审理时间)

(14)相关表格在哪里找?

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cnipa.gov.cn下载。

(15)邮寄地址?

目前,无论是对于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还是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优先审查请求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都需要提交纸质原件。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中,请求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收件人名称: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专利局初审部服务处),邮政编码:100088。

专利复审和无效优先审查中,请求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收件人名称: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邮政编码:100088。

2

专利快速预审

近年来,为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服务,国知识产权局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与地方共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目前全国有60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30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以实际为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面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的优势产业,可针对发明、新型、外观三种专利提供快速预审服务;快速维权中心主要面向区(县、旗)、镇的产业集聚区,尤其是小商品、快销品产业集聚区,目前只针对外观设计专利提供快速预审服务,业务运行良好且满足条件的快速维权中心,也可能会申请开展实用新型专利快速预审试点工作。辖区内相应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可自愿进行备案,其专利申请经保护中心预审合格后,再正式提交至专利局即可进入快速审查通道。部分中心陆续可能会开通针对专利复审无效快速审查的确权预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等。我们这里的专利快速预审主要还是指专利申请的快速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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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920069
企业注册号
32050400006758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09年01月20日
营业期限
2009年01月20日---
核准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知识产权集聚区)
经营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注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