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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创造性评判:对比文件给出技术启示的准判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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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创造性评判:对比文件给出技术启示的准判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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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0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苏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苏州高企申报代理,苏州发明专利申请,苏州实用专利代理,苏州专利无效申请,苏州专利侵权诉讼,苏州专利法律服务,苏州专利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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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5-03-1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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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即使技术文献中存在与权利要求完全相同的文字表述,亦不能直接推定其构成技术特征的充分披露,需结合上下文语境对技术特征的实际作用进行实质性判断;

  其次,当技术文献采用近似表述时,审查人员应当运用"整体阅读原则"和"技术效果对应原则",着重考察该表述所承载的技术功能是否与专利技术特征产生同质化的技术效果。

  特别是在判断技术文献是否构成技术启示时,应当采用双重审查标准:

  其一需验证该文献是否确切披露了区别技术特征;

  其二需确认该特征在文献中所发挥的技术功能与涉案专利中的技术作用具有同一性。

  此外,对于文献中局部技术特征的解读,应当着重审查文义解释的合理性,若该解释与文献其他技术方案存在逻辑矛盾或体系冲突,则必须摒弃割裂式解读方式,而应回归到技术文献整体发明构思的维度进行综合研判,以确保技术特征认定的准确性与法律评价的正当性。

  创造性“三步法”中判断现有技术给出了将所确定的区别特征应用到接近现有技术中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的一种情形是:

《专利审查指南》针对上述情形给出的示例如下:【技术方案】要求保护的发明是设置有排水凹槽的石墨盘式制动器,所述凹槽用以排除为清洗制动器表面而使用的水。对比文件1记载了一种石墨盘式制动器。对比文件2公开了在金属盘式制动器上设有用于冲洗其表面上附着的灰尘而使用的排水凹槽。

【区别特征】要求保护的发明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发明在石墨盘式制动器表面上设置了凹槽。

【技术问题】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清除制动器表面上因摩擦产生的妨碍制动的石墨屑。

【技术启示】由于对比文件1所述的石墨盘式制动器会因为摩擦而在制动器表面产生磨屑,从而妨碍制动。即,作为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1存在上述问题。

 对比文件2所述的金属盘式制动器会因表面上附着灰尘而妨碍制动,为了解决妨碍制动的技术问题。

 发明的制动器必须清除磨屑,对比文件2的制动器必须清除灰尘,这是性质相同的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石墨盘式制动器的制动问题,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对比文件2的启示,容易想到用水冲洗,从而在石墨盘式制动器上设置凹槽,把冲洗磨屑的水从凹槽中排出。由于对比文件2中凹槽的作用与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中凹槽的作用相同,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相结合,从而得到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  因此可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换而言之,当另一份对比文件(如对比文件2)满足以下条件时,即可认为其给出了技术启示:

其一,对比文件2所试图解决的技术问题,在性质上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一致;

其二,对比文件2已公开了相关的技术手段;

其三,在对比文件2里,该技术手段发挥的作用,与发明中区别特征为解决相应技术问题所发挥的作用别无二致。

原创:孟杰雄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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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猛
经营状态
在业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66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6849200698
组织机构代码
684920069
企业注册号
32050400006758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09年01月20日
营业期限
2009年01月20日---
核准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知识产权集聚区)
经营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注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