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海 外贸出海
客服中心
移动版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工商信息
13402671757
手机查看
使用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商铺
搜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产品>商务服务>商务服务>工商服务>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布,不是十九个月,为什么?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布,不是十九个月,为什么?

举报
产品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布,不是十九个月,为什么?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
无限制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微信查看产品&联系供应商
使用微信扫码查看该产品
企业信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0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苏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苏州高企申报代理,苏州发明专利申请,苏州实用专利代理,苏州专利无效申请,苏州专利侵权诉讼,苏州专利法律服务,苏州专利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联系方式
电话:
13402671757
传真:
0512-62920895
手机:
13402671757
QQ:
2574439638
邮箱:
grounze@foxmail.com
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产品介绍
业务类型
申请
知识产权类型
专利版权申请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
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专利版权类型
专利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
公司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6-06-22 08:59
浏览次数
41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为啥是十八个月?不是十七个月也不是十九个月。而且全球大部分都是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布,这又是为啥?

  以前,也不是大部分专利公布都是申请日起十八个月。以美国为例,在1999年11月29日通过《美国发明人保护法》,2000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实施以前,美国发明专利长期遵循的都是‘授权前保密、授权后公开’的传统。

  美国这次改法,是国际条约施压、国内产业界对“潜水艇专利”的深恶痛绝,以及技术传播效率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

“国际条约施压”这里说的是20世纪90年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大力推动《国际专利合作条约》。欧洲、日本以及我国等主流均已实行18个月公开制度。

  当然,从法理上讲,十八个月的发明专利申请到予以公布之间的时间间隔,是权衡申请人和公众的利益的结果。一方面,从维护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为了避免重复研究开发,促进技术信息的及时传播,自然尽早公开更好;另一方面,申请人往往希望有更多的时间决定是否需要公开其技术,过早公开申请内容有可能会损害申请人的利益。

而这18个月主要是考虑申请人就其发明首在外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 12 个月的优先权期限,有可能直到该期限届满前才向我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向我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知识产权局对其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和公布前的准备工作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规定满 18 个月予以公布较为现实可行。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是按照国际惯例来的,但老美还留了个后门,如果申请人请求且在提交美国申请时明确声明:该发明没有、且未来也不会在其他实行18个月公布制的国或国际组织(如我国、欧洲、日本、PCT国际申请等)提出专利申请。

  便可以保持专利申请一直维持保密状态,直到正式授权(Issue)才向社会公开。

当然,如果申请人提交了非公开请求,但后来又在海外提交了相应申请,必须在35天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通报并撤回非公开请求,否则该美国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老美这一特殊制度的目的说白了,就是为了保护只想在美国国内发展、且担心技术泄露的申请人。

参考资料:尹新天. 专利法详解[M]. 2版.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1.

来源:小文拙见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布,不是十九个月,为什么?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布,不是十九个月,为什么?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布,不是十九个月,为什么?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

工商信息*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启信宝提供
法定代表人
张利强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注册资本
66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6849200698
组织机构代码
684920069
企业注册号
32050400006758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09年01月20日
营业期限
2009年01月20日---
核准日期
2024年03日26日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知识产权集聚区)
经营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注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