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
移动版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工商信息
13839241074
手机查看
使用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商铺
搜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产品>工业品>仪器仪表>分析仪器>其他分析仪器> 御浩天 HTCQ 中高温马弗炉

御浩天 HTCQ 中高温马弗炉

举报
产品
御浩天 HTCQ 中高温马弗炉
单价
12000.00元/台
最小起订
1
供货总量
100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微信查看产品&联系供应商
使用微信扫码查看该产品
企业信息
鹤壁市浩天电气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10年
经营模式:
生产型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量热仪系列,测硫仪定硫仪,测氢仪,工业分析仪,水分测定仪,灰熔点测定仪,粘结指数测定仪,胶质层测定仪,制样破碎缩分设备,煤质化验设备,仪器仪表,煤质检测化验设备,煤炭化验设备,煤炭检测化验设备,箱型高温炉(马弗炉),实验室仪器设备
公司地址:
奔流街
联系方式
电话:
13839241074
传真:
0392-2616195
手机:
13839241074
QQ:
1150933528
邮箱:
hbhlyb@163.com
地址:
奔流街
产品介绍
加工定制
型号
HTCQ
提供加工定制
测量范围
0-1350
测量精度
1
分辨率
0.1
电源电压
380
用途
化验室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1-09-12 11:36
浏览次数
619

          HTCQ系列中高温程控马弗炉,适用于各类大专院校实验室、工矿企业化验室,供化学分析、煤炭分析﹑煤质塑胶灰化、物理测定以及金属、陶瓷的烧结和溶解、小型工件等的加热、焙烧、烘干、热处理用等。

一、主要性能参数:(型号HTCQ-650)    这个价位:11000

      1、炉膛尺寸:500*200*180mm

2、炉膛材料:多晶复合陶瓷纤维,经过独特处理,具有真空成型、高温不掉粉的特征。

3. 电源电压:220V

4 . 功    率:0--6KW

5、**温度:1400℃。*使用温度在100℃--1250℃之间

6、升温速度:0.1℃min--80℃min自由设定,具有超大范围的升温调速能力(*快每分钟80度)和巨大的冲温抑制能力(冲温值小于3度)

7、控制方式:10段以上程序控温,可同时设定时间、温度两个参数。双向可控硅模块控制输出,具有无噪音污染、寿命超长的特点。具有自动调整功率大小和PID参数自整定功能、超温报警功能、故障报警等特殊功能

8、稳态控温精度:±1℃

9、视窗:测量温度、设定温度双显示,加热功率光柱显示

10、加热元件:特制硅碳棒(可安装好后随炉运输,不易折断)

11、测温元件:铂铑(白金)热电偶  (S分度号)。

 二、箱式马弗炉其它性能

1、升温快,节能、环保。

2、温度控制系统模块化结构,易维修、好更换。设备关键部件长寿命设计,工艺简单可靠、稳定性好、精度高。

质保壹年(人为损坏及耗材除外).终身提供服务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御浩天 HTCQ 中高温马弗炉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御浩天 HTCQ 中高温马弗炉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御浩天 HTCQ 中高温马弗炉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

工商信息*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启信宝提供
法定代表人
翟敬恩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603565105045B
组织机构代码
565105045
企业注册号
41069200000518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城分局
成立日期
2010年11月10日
营业期限
2010年11月10日---
核准日期
2020年04月16日
注册地址
鹤壁市山城区奔流街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煤质化验设备、实验分析仪器、通用机械设备、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电气机械、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办公机械设备。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