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
移动版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工商信息
0311-00000000
手机查看
使用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商铺
搜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产品>商务服务>代理>日用百货代理加盟> 暖宝宝贴即贴发热贴暖身贴女宫寒宫暖贴保暖贴

暖宝宝贴即贴发热贴暖身贴女宫寒宫暖贴保暖贴

举报
产品
暖宝宝贴即贴发热贴暖身贴女宫寒宫暖贴保暖贴
单价
0.50元/贴
最小起订
600
供货总量
1000000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15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微信查看产品&联系供应商
使用微信扫码查看该产品
企业信息
正定县众帮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13年
经营模式:
制造商,贸易商
企业类型:
其他
主营产品:
蒸汽眼罩,护眼灸,保暖贴,磁疗贴,暖宫贴,冷敷贴,
公司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荣鼎天下A座1402
联系方式
电话:
0311-00000000
手机:
18631035508
QQ:
3329977262
邮箱:
982958390@qq.com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荣鼎天下A座1402
产品介绍
基本投资额
0-0.5万
保证金额
1000
加盟费
1000
项目区域要求
全国
品牌发源地
河北石家庄
预计回报率
500%
预计回报周期
合同期限
3年
经营模式
经销,代理,特许,合作,自由连锁,直营,其他
发展模式
经销,区域代理,自由代理,单店特许,区域开发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8-12-10 10:26
品牌
OEM
发热时间
12小时
起订
600 个
浏览次数
3491
 产品卖点

源头厂家0加盟费代理一件代发货,可定制OEM代加工

 

暖宝宝的功能用途
 1.防寒保暖、热敷身体、暖宫暖胃、经期护理、一贴即热,快速热敷、消肿、止痛、活血化瘀,广泛适用于各种畏寒症。

2、快速缓解并消除各种畏寒疾病引起的疼痛,是关节炎、肩周炎、腰腿痛、风湿及类风湿、四肢发凉、患处遇寒疼痛等疾病患者迅速止痛的即开即用型产品。

3、驱寒保暖,促进人体微循环,对手、脚冻伤、骨伤、肌肉损伤等症状具有良好的消肿止痛功能。

4、促进经络畅通,热敷相关穴位,消除胃寒不适、经血不通等症状,具有活血化瘀的作用。

5、冬季替代厚重的棉衣,为人体提供温度保障。

注意事项

1、 取暖袋使用时要贴于内衣的外侧,不要直接贴于人体皮肤上(肌贴型除外)

2、 取暖袋的**发热温度为68℃,可持续12小时均匀放热,晚上睡觉时不宜使用。

3、 请避免在同一位置长时间使用,并注意皮肤状况,如有异常立即取下。

4、 请妥善保管产品,避免使取暖袋的真空塑料包装袋损伤或破坏,否则产品会失效。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暖宝宝贴即贴发热贴暖身贴女宫寒宫暖贴保暖贴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暖宝宝贴即贴发热贴暖身贴女宫寒宫暖贴保暖贴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暖宝宝贴即贴发热贴暖身贴女宫寒宫暖贴保暖贴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

工商信息*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启信宝提供
法定代表人
王小红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487.8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230759737478
组织机构代码
075973747
企业注册号
13012300002375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3年08月15日
营业期限
2013年08月15日---
核准日期
2022年08月02日
历史名称
正定县众帮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正定县南楼乡厢同村
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的研发及技术推广;医疗器械、针纺织品的生产(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除外)、销售;保健用品(保健贴、粉包)、护理用品、足部鞋袜除臭粉、足浴粉、沐浴粉、除臭剂、除臭垫、足部养生保健护理产品(保健食品除外)的研发、生产(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除外)、销售;生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日用品、化妆品、玩具、针织服装、消毒产品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