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
移动版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工商信息
13402671757
手机查看
使用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商铺
搜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产品>商务服务>商务服务>工商服务>知识产权>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行业纪律处分案例汇编系列二十一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行业纪律处分案例汇编系列二十一

举报
产品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行业纪律处分案例汇编系列二十一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
无限制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微信查看产品&联系供应商
使用微信扫码查看该产品
企业信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0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苏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苏州高企申报代理,苏州发明专利申请,苏州实用专利代理,苏州专利无效申请,苏州专利侵权诉讼,苏州专利法律服务,苏州专利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联系方式
电话:
13402671757
传真:
0512-62920895
手机:
13402671757
QQ:
2574439638
邮箱:
grounze@foxmail.com
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产品介绍
业务类型
申请
知识产权类型
专利版权申请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
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专利版权类型
专利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
公司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4-04-04 23:24
浏览次数
225


编者按:为切实强化行业管理监督职能,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规范专利代理行为,提高诚信服务意识,健全机构内部管理,维护行业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将2013年以来行业管理工作中处理的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汇总形成了本案例汇编。本案例汇编内容涉及伪造签名和文书、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规开展业务、损害委托人利益以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等方面共24个案例。下面将逐一推送各个案例。

 

案例二十一  宁波市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案

投诉人:宁波某电器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宁波市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案件情况:

2017年6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收到宁波某电器有限公司投诉材料,反映宁波市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15年在接受宁波某电器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过程中,未经委托人授权的情况下,就同一内容以第三方宁波某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且事后未告知委托人。

处理结果: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专利代理条例》[1]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二条,《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以及《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宁波市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处分,并记入会员诚信档案。同时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评析:

《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2]第二十五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告知原则、授权原则、对委托人负责原则、保密原则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法》[3]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管理办法》[4]第二条要求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依法执业。宁波市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委托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以他人名义提交发明专利申请,不仅违反保密原则,而且还属于《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第(二)项“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的”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宁波市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此受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专利代理为委托代理的一种,它是指专利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因此,保守委托人的技术秘密和不损害委托人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不仅是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职业道德,也是其法定义务。本案中,宁波市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理应保守在代理过程中知晓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维护与该商业秘密有关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却将在代理过程知悉的委托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内容以第三方名义申请专利,不仅泄密,而且恶意剽窃,性质十分恶劣。本案告诉我们,专利代理机构违背诚信原则,随意践踏职业底线,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严惩。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从业人员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职业道德修养,增进执业纪律意识。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真正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1] 本案适用1991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代理条例》。

[2] 本案适用2010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3] 本案适用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法》。

[4] 本案适用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来源: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王甲甲/Tony Wang

:13402671757

QQ:2574439638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环路万宝商业广场2幢608室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行业纪律处分案例汇编系列二十一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行业纪律处分案例汇编系列二十一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行业纪律处分案例汇编系列二十一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

工商信息*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启信宝提供
法定代表人
李猛
经营状态
在业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66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6849200698
组织机构代码
684920069
企业注册号
32050400006758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09年01月20日
营业期限
2009年01月20日---
核准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知识产权集聚区)
经营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注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