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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可“加急”!沪推7项知识产权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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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可“加急”!沪推7项知识产权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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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0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苏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苏州高企申报代理,苏州发明专利申请,苏州实用专利代理,苏州专利无效申请,苏州专利侵权诉讼,苏州专利法律服务,苏州专利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联系方式
电话:
13402671757
传真:
0512-62920895
手机:
13402671757
QQ:
2574439638
邮箱:
grounze@foxmail.com
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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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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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版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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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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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4-04-04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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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市知识产权局出台《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知识产权工作措施》,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依请求加快办理;通过“预约办”等措施调整窗口现场服务模式;延长复工复产企业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事务相关期限.....详↓

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知识产权工作措施

(节选)

一、建立申请注册绿色通道。对复工企业通过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的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依请求加快办理。为复工企业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和其他涉及防治新冠肺炎专利申请建立专利优先审查推荐绿色通道,依请求予以办理,并加快办理进程。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调整专利优先审查申请材料受理方式,申请人可将有关材料直接邮寄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理。支持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优先预审、快速预审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

二、优化企业服务机制。充分依托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中国商标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以及上海政务“一网通办”平台等,支持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等有效手段,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相关政务服务效率,压减办理时间和行政成本。疫情防控期间,对原本需要业务申请人自取的通知书、票据等各类文件,可依申请提供邮寄便民服务。

三、调整窗口现场服务模式。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服务窗口现场服务模式,通过“预约办”等措施,为确需当面办理业务的申请人提供安全有序的服务环境和高效便捷的现场服务。

四、延长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事务办理相关期限。对复工复产企业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相关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依法给予期限中止、顺延,并按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第350号)办理权利恢复手续。

五、强化防疫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加强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扰乱防疫物资市场规范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发挥知识产权维权快速反应机制,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重点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复工复产市场环境。

六、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支撑。疫情防控期间,鼓励银企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需沟通,简化办理手续,方便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快速融资和续贷缓解资金困难。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快速通道,将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在线申请24小时内办结。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审核方式,加快办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审核手续,缓解企业因疫情带来的经营压力。鼓励保险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执行保险等险种推广力度,简化知识产权保险理赔服务流程,提升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及时向企业发布疫情期间有关金融机构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工作信息。

七、加强业务咨询指导。开通上海市知识产权咨询热线(021-52340110、52340008),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法律咨询、维权援助、金融服务等业务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增加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咨询热线数量,及时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一、网上业务办理:

1.提交专利申请、收取通知书或答复审查意见、缴纳申请费用等,请使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cponline.cnipa.gov.cn)或其客户端办理。咨询电话:010-62356655。

2.商标申请业务,请使用中国商标网(sbj.cnipa.gov.cn),选择“网上申请”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办理。

3.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费减备案、专利登记簿副本等,请使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cpservice.cnipa.gov.cn)办理。

4.专利资助请使用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zwdt.sh.gov.cn)办理。

5.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请使用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zwdt.sh.gov.cn)办理。

二、网上费用缴纳:

1.银行汇款。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或者汇款至上海专利代办处(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襄阳路支行 ;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代办处;账号:31001555900050002810)。通过以上方式缴费的,请务必于汇款当日或次日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fee.cnipa.gov.cn)进行缴费信息的补充。

银行汇款至国知局账户的,国知局将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寄送缴费票据;汇至上海代办处的,缴费票据在防疫期间由代办处负责寄送。

2.邮局汇付。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可代替地址邮编),地址邮编: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缴费票据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寄送,咨询电话:010-62356655。

3.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缴纳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票据可选择邮寄方式,代办处将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寄送缴费票据。

三、邮寄办理业务:

1.办理专利纸件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优先权文件、批量专利法律状态证明、文档查阅复制等业务,如网上方式办理不便,鼓励采用邮局寄件方式办理,相关材料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代办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信封正面注明办理事项名称)。

2.办理专利优先审查业务,相关材料邮寄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5室 林国良收)。

四、电子邮件办理业务:

1.商标申请业务:请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3532848895@qq.com。相关材料(详见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和网上申请确认书(可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sipa.sh.gov.cn有关设立商标受理窗口的公告下载,确认书空格处请填写“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2M),注册申请所需的商标图样为JP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200KB)。

2.专利费减备案业务: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备案申请后,将证明文件材料扫描或拍照(每张大小不超过2M)后发送到feijianbeian@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写备案申请号(单位统一信用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

资料:市知识产权局编辑:顾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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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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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态
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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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6849200698
组织机构代码
684920069
企业注册号
32050400006758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09年01月20日
营业期限
2009年01月20日---
核准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知识产权集聚区)
经营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注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