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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汉高医用胶带创可敷料贴手术巾水胶体留置针医用压敏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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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德国汉高医用胶带创可敷料贴手术巾水胶体留置针医用压敏胶
单价
35.00元/公斤
最小起订
1公斤
供货总量
1000公斤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3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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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1995年
经营模式:
制造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德国汉高胶水
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928号
产品目录
全部分类
  • 暂无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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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
13761583629
手机:
13761583629
邮箱:
leputyp@126.com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928号
产品介绍
型号
3616
粘合材料类型
皮革
包装规格
25
有效物质≥
100
剪切强度
12
保质期
24
工作温度
145
固化方式
加热
产地
上海
有效期
24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03-30 09:45
浏览次数
154

德国汉高医用胶带创可敷料贴手术巾水胶体留置针医用压敏胶

德国汉高医用胶带创可敷料贴手术巾水胶体留置针医用压敏胶

德国汉高医用胶带环保透气压敏胶   医用封包胶带产品基材为纯木浆天然材料,无毒无刺激性,具有良好的透气性能。

德国汉高创可贴医用透气压敏胶 防水不过敏压敏胶   创可贴是一长形胶布,中间附以浸过药物的纱布,用来贴在创口处从而起保护伤口,暂时止血,抵抗细菌再生

德国汉高敷料贴医用环保压敏胶  防水抗汗不过敏   无菌敷贴类似“创口贴”的一种医疗产品,常用耗材。用于不同伤口的清创包扎,利于伤口愈合。

德国汉高手术巾医疗压敏胶  环保 透明  透气  高弹性便于固定压敏胶  

德国汉高水胶体压敏胶  高吸收倍率   水胶体敷料是由弹性的聚合水凝胶与合成橡胶和粘性物混合加工而成的敷料。

汉高医用胶带压敏胶   汉高创可贴压敏胶  汉高敷料贴压敏胶  汉高手术巾压敏胶

汉高水胶体压敏胶  汉高留置针贴压敏胶

德国汉高在医用压敏胶 有几十年经验  满足 生物兼容性     无细胞毒性    皮肤刺激性测试   无皮肤过敏性

德国汉高DURO-TAK  医用压敏胶  各类医用溶剂型压敏胶   热熔型医用压敏胶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德国汉高医用胶带创可敷料贴手术巾水胶体留置针医用压敏胶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德国汉高医用胶带创可敷料贴手术巾水胶体留置针医用压敏胶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德国汉高医用胶带创可敷料贴手术巾水胶体留置针医用压敏胶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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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RAJAT AGARWAL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4386.1978 万美元
实缴资本
14386.1978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017820211
组织机构代码
101782021
企业注册号
31000040052184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95年10月25日
营业期限
1995年10月25日--2045年10月24日
核准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7幢1层
经营范围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配件和在国内外销售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3、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安排组织和协调其所投资企业之间的外汇平衡,4、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5、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6、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六、为所投资企业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及与公司或母公司或母公司的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七、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八、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其母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并为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九、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依法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十、进口为所投资企业、母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十一、经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的境外投资,十二、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十三、从事化工制品、日用化学品、化妆品及上述产品原材料(原油除外)、相关工具、设备、配件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