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
移动版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工商信息
18783188335
手机查看
使用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商铺
搜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产品>商务服务>商务服务>检测认证>认证> 宜宾制造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条件

宜宾制造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条件

举报
产品
宜宾制造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条件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
无限制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微信查看产品&联系供应商
使用微信扫码查看该产品
企业信息
四川智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1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双软评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绿色工厂,两化融合贯标,工程技术中心
公司地址:
宜宾市浙商临港新天地
产品目录
全部分类
  • 暂无分类
更多分类
联系方式
电话:
18783188335
手机:
18783188335
QQ:
2625480478
邮箱:
2625480478@qq.com
地址:
宜宾市浙商临港新天地
产品介绍
认证类型
管理体系认证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07-01 10:00
浏览次数
199

宜宾申请两化融合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互联网+制造”类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宜宾市注册的法人企业;

 2.项目单位属信息化应用企业;

 3.项目单位属制造业企业,或属重点行业或行业龙头企业; 

4.企业成立满2年;

 5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及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应不小于50万元;

 6.项目前3年度,企业在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投资总额:申报“绿色制造项目”的,应不小于100万元;申报其它类别项目的,应不小于400万元; 

7.申报“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项目”的,申报单位的两化融合发展阶段应达到“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根据《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详见申请材料第6项)。 

(二)申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类及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宜宾市注册的法人企业或社团组织;

 2.项目单位属软件开发商、信息化服务商、行业协会或其它相关组织;

 3.项目单位成立时间满一年;

 4.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其中申报前3年项目投资总额应不小于300万元。 

 宜宾企业申报两化融合贯标需要达到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4、优先支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宜宾制造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条件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宜宾制造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条件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宜宾制造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条件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

工商信息*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启信宝提供
法定代表人
王位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21MA64TM3Y76
组织机构代码
MA64TM3Y7
企业注册号
51152100035418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9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
2019年12月25日---
核准日期
2022年07月11日
注册地址
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龙头山路199号临港新天地3幢10层22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认证咨询;创业空间服务;财务咨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广告发布;翻译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