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日本经济贸易产业省发布《多组件产品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价值计算指南》,主要就多组件产品的标准专利许可费计算规则进行明确。随着移动通信技术在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垂直行业的广泛应用,移动通信标准专利的重要作用凸显,所以各国均重视对标准专利相关规则的把控。本次日本产业主管部门结合垂直行业标准专利的使用情况和日本产业发展现状制定该指南,对我国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
一、指南内容
1、多组件产品的定义
指南中的多组件产品是指:*终产品是由多个零部件组成,例如个人计算机、游戏机、汽车、施工机械、智能建筑等。该产品从零部件到成品的整个生产阶段,通常会有多家制造企业参与,由此形成一条上中下游层级分明的供应链。*典型的例子是汽车领域,汽车通过整合大约3万个(模块)复杂组件制造而成。在汽车行业的分工体系内,每家供应商自行设计和开发产品,并负责自有产品的质量保证。
2、明确多组件产品中的标准专利许可原则
原则1:应根据“向全员许可”的概念确定许可协议的签约方
参与生产多组件产品的各方形成一个层级分明的结构,其中*终产品制造商位于顶层,而向*终产品制造商提供零件的供应商则扮演初级分包商、次级分包商等角色。基于这个原因,多组件产品的供应链所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产业链哪些参与方有权获得许可。
就这一点而言,采纳“向全员许可”的概念是合适之举,这意味着标准专利权利人必须向有意取得许可的所有实体授予许可,不考虑其在供应链内处于的交易阶段,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作为其中一项FRAND条件[1],标准专利必须做到“非歧视”,因此不得基于潜在实施者处于的交易阶段而对其差别对待。
其次,在涉及多组件产品的情况中,供应链内的某个实体,该实体拥有实施标准专利技术的主产品的详细知识。因此,为适当计算专利许可使用费,不应将谈判方限定于*终产品制造商。
此外,在基于“向全员许可”概念的情况中,标准专利权利人可针对多组件产品内实施的相同标准专利技术向诸如供应商和*终产品制造商之类的人员索要专利许可使用费。在此情况中,标准专利权利人应避免向供应链内的多家实体重复收取专利许可使用费。
原则2:应使用“自上而下”算法计算许可费
如果多位标准专利权利人分别索要专利许可使用费,则这些专利许可使用费可能“叠加”,使得实施相关标准的成本过高(“专利许可使用费叠加”)。
“自上而下”法通过计算各项标准专利对相关标准的贡献来确定适当的专利许可使用费费率,能够避免出现上述“专利许可使用费叠加”问题。上述方法的另一个恰当之处是它能帮助全体标准专利权利人获得合理份额的专利许可使用费。
原则3:应根据标准专利实施该技术的主要产品的价值贡献比例(贡献率)来计算专利许可使用费
业内对应采用*小可销售专利实施单位(SSPPU)还是整体市场价值(EMV)来计算专利许可使用费存在争议。
就这一点而言,有必要考虑各国家/地区内判例和法学理论,但核心问题并非应将SSPPU还是EMV作为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计算基础,而是从根本上来说,应根据标准专利技术对实施该技术的主产品的价值的贡献比例(贡献率)来计算专利许可使用费。关于这一点,在涉及汽车产品(汽车可谓是包含众多零件的多组件产品的类型代表)的情况中,业内在根据贡献率来计算专利许可使用费金额时,一直将实际实施相关专利的零件作为计算依据。
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以SSPPU还是EMV作为计算依据,与基于贡献率算出的金额存在重大偏差的专利许可使用费绝非标准专利的合理价值。
但是,如果签约方认为基于确切的贡献率执行的计算并不实际,则可采取更为简单的计算方法,例如将每件产品的专利许可使用费设定成一个固定金额。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中,基本上也需要确保上述固定金额不会严重偏离根据贡献率算出的专利许可使用费金额。
3、明确中小企业的应对之法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推广,大量中小企业开始加入物联网使用大军,权利人与中小企业之间的许可纠纷也会随之增加。但是与权利人或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许可谈判中处于劣势,例如缺乏专利人员和相关信息。在此种情况下,中小企业极有可能被权利人以专利侵权诉讼或禁令相威胁,不得不接受较高的许可费。所以当中小企业收到权利人发出的许可诉求例如律师信等,首先需要与知识产权专家沟通,商讨解决方案。另一种方式是利用公共组织的咨询服务平台,例如国家工业产权信息培训中心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台(简称“INPIT”)。
二、指南解读
1、日本政府结合本国产业发展制定标准专利许可规则的指导性意见
日本汽车销量在全球范围内占据较大份额,根据国际知名市场调研机构Focus2move全球汽车销售数据,销量排名前十位的车型中日本占据五席。由于日本整车厂商较多,而夏普、NEC、富士、NTT等日本老牌通信厂商在5G、车联网领域的标准专利持有量处于第二梯队,所以日本希望从促进本国车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明确标准专利相关许可规则。例如2018年6月5日日本专利局出台《标准专利许可谈判指南》,聚焦于许可谈判流程、许可费计算方法等实操性规则;本次发布的《多组件产品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价值指南》是日本再次就标准专利相关问题发声,日本产业部门发布的指南更为宏观,从实施者角度对标准专利许可中争议性较大的诸如许可对象、许可费累积、许可费计算基准等问题发表了解决办法。
图表 10 2019年单一车型累积销量
2、垂直行业许可规则与传统通信领域规则不同
垂直领域和移动通信领域具有不同的许可模式:移动通信领域经过数十年发展已形成固定许可模式,权利人为提高许可效率和收费额度,一般只针对终端厂商进行收费,芯片等零部件厂商即使有被许可意愿也无法获得许可;汽车领域的专利许可主要针对供应商,整车厂商较少涉及其中。而以Avanci为代表的垂直领域专利池把移动通信领域的许可模式平移到汽车领域,所以引起整车厂商的不满。随着移动通信技术向垂直领域的不断渗透,目前正处于规制制定的窗口期,引起两个行业的高度关注。
图表 11 AVANCI成员
三、小结
近年全球物联网产业迅猛发展,尤其是车联网产业正处于标准制定的关键时期。由于标准专利许可规则对物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相关规则动向引起各方关注,其中欧盟认为不同的领域可以应用不同的许可方法,日本也明确了对于标准专利许可方法的态度,我国应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制定符合我国企业利益的规则。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 秦乐)
[1] 为了尽量避免因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法律纠纷阻碍有关标准的实施,标准化组织通常要求或鼓励其成员遵从“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以下简称FRAND)的原则对其所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进行许可。大多数标准化组织并不负责判断何谓“合理”许可条件,也不介入相关专利许可事宜,而是由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者单独就具体的许可条款进行谈判。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日本发布《多组件产品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价值计算指南》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日本发布《多组件产品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价值计算指南》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日本发布《多组件产品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价值计算指南》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