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
移动版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工商信息
13402671757
手机查看
使用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商铺
搜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产品>商务服务>商务服务>工商服务>知识产权> 关于《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说明

关于《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说明

举报
产品
关于《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说明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
无限制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微信查看产品&联系供应商
使用微信扫码查看该产品
企业信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0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苏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苏州高企申报代理,苏州发明专利申请,苏州实用专利代理,苏州专利无效申请,苏州专利侵权诉讼,苏州专利法律服务,苏州专利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联系方式
电话:
13402671757
传真:
0512-62920895
手机:
13402671757
QQ:
2574439638
邮箱:
grounze@foxmail.com
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产品介绍
业务类型
申请
知识产权类型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申请人身份
外国和中国自然人
商标数量
独立商标注册
商标样式
普通商标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4-04-04 23:24
浏览次数
183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需要,提高商标注册档案管理效能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1987年实施的《商标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重新制定了《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过程

  2017年5月,原工商总局商标局启动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经调研征求意见,形成《商标档案管理办法(草案)》。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职责要求继续推进制定工作,期间多次与国家档案局交换意见,并于2020年4月10日至4月25日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单位及个人意见14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意见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对办法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档案局同意,于2020年8月20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七〇号)发布施行。

  三、制定思路

  本办法的制定思路主要体现在:一是明确商标注册档案管理的主体和职责,科学界定商标注册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加强商标注册档案的有效管理;二是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形式由纸件管理为主向电子化管理过渡,提高商标注册档案电子化水平,适应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需要;三是由档案保管为主向加强档案的利用拓展,充分提升档案管理效能,发挥商标注册档案的积极作用。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条文共计18条,《商标注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商标注册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附件。

  (一)明确商标注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商标注册档案保管期限以及档案移交

  在研究各类商标注册文件材料的历史作用和现实作用基础上,以反映商标专用权确立和保护情况为根据,按业务类型和保管期限归纳分类,形成共六类的商标注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直接反映商标专用权确立和变化的商标注册档案**保存,仅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确立过程中某环节的文件材料等商标注册档案分别设定5年或者10年的保管期限。具体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列举在《商标注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商标注册档案管理保管期限表》中。此外,根据《档案法》有关要求,规定对保管期限为**的商标注册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第五、十条)

  (二)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内容

  办法规定商标电子注册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国家有关电子文件管理标准执行,并应与其元数据一并归档并建立持久有效的关联;商标电子注册档案可采用在线或者离线方式保存,并定期备份。(第七、十一条)

  (三)明确商标注册档案管理要求

  办法明确了商标注册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商标业务经办部门按照归档要求及时整理并归档,商标注册档案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归档质量,健全商标注册档案鉴定销毁程序,对保管期满的商标注册档案经鉴定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销毁;经鉴定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延长保管期限继续保存。(第六、八、十二条)

  (四)加强商标注册档案的利用

  为便利当事人,优化服务,办法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外,任何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查阅、复制商标注册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时,商标注册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第十三、十五条)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关于《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说明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关于《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说明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关于《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说明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

工商信息*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启信宝提供
法定代表人
李猛
经营状态
在业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66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6849200698
组织机构代码
684920069
企业注册号
32050400006758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09年01月20日
营业期限
2009年01月20日---
核准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知识产权集聚区)
经营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注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