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
移动版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工商信息
13402671757
手机查看
使用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商铺
搜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产品>商务服务>商务服务>工商服务>知识产权> 专利分案制度全解读:规则、运用、时限、费用

专利分案制度全解读:规则、运用、时限、费用

举报
产品
专利分案制度全解读:规则、运用、时限、费用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
无限制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微信查看产品&联系供应商
使用微信扫码查看该产品
企业信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0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苏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苏州高企申报代理,苏州发明专利申请,苏州实用专利代理,苏州专利无效申请,苏州专利侵权诉讼,苏州专利法律服务,苏州专利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联系方式
电话:
13402671757
传真:
0512-62920895
手机:
13402671757
QQ:
2574439638
邮箱:
grounze@foxmail.com
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产品介绍
业务类型
申请
知识产权类型
专利版权申请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
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专利版权类型
专利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
公司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4-07-16 09:00
浏览次数
40

    什么是分案

    简单来说,分案就是以递交后的专利申请为基础,在有效时间内递交更多的专利申请。其中,首递交的专利申请为母案申请,后续递交的申请为分案申请。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2条的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撤销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这个法条其实给我们传达了分案三个重要信息:

分案的适用情况

分案的递交时间

分案的执行者

分案的作用

分案的适用情况,本质上体现了分案的作用。但是,法条规定的适用情况仅仅是分案基础的作用,在专利实务中,分案的作用远不止于此。

分案的基础作用/基础适用情况

在具体聊分案的基础适用情况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它诞生的历史背景。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2条实际是为了更好地执行《专利法》第31条的要求。

《专利法》第31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仅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

这个就是行业里常常说的,一个专利申请的权要应该具备单一性。

根据《专利法》第31条可知,一件专利申请只能保护一个总的发明或发明构思。那如果实际出现了两个发明或者两个发明构思,怎么办?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2条针对这个问题应运而生。它给我们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分案。

这样,分案的基础适用情况也就容易理解了,要是“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就可以提出分案。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技术方案申请了一件专利,但是这个技术方案发明点有A、B。你可以这样布局:先申请一件专利保护其中的一个发明点A,后续再分案保护发明点B。

分案的衍生作用

除了母案有多个发明点的情况下适合分案以外,在实务中,为了探索专利权更大的价值,也可能存在分案的情况。

这就是分案的一种衍生作用。

如何去探索专利权更大的价值?核心就是去争取权要更大的保护范围。

实务中,申请人的首要需求如果是尽快授权,那么就可以在权要撰写或者答复过程中,选择牺牲一部分保护范围,让审查员尽可能认可技术方案的创造性。这样拿到的授权权要保护范围较窄,专利权的价值也会受影响。如何有效降低这种不利的影响呢?

有两种策略。

一种是通过分案争取尽快授权,母案用来争取更大保护范围的授权权要;另一种可以通过反向设计,让母案尽快授权,基于分案争取高价值的保护范围。

无论是选择哪种,分案都能参与其中,贡献其价值。

此外,实务中还存在一种常见的情况。

在准备递交的申请文件时,往往是以发明人认定的发明点来构建独权。但是,发明人提供的发明点不一定真的有创新,在这种情况下,终审查员认可的可能是其他技术点。这样一来,原来构建在独权中的发明点反而为保护范围带来负面影响。

这时候,也可以用分案策略来解决。既然在母案中知晓了审查员认可的技术点,就可以以此来构建权要递交分案,通过这种方式,授权的分案保护范围会比母案更大。

你是否还看到过这种情况:在授权权要基础上增加新的技术特征,以此方向提交分案申请。在这种方式下,分案权要的保护范围反而比授权权要还窄。

这不是与前面利用分案策略来提高专利权价值的结论相悖了吗?这就是分案的另一种衍生作用:让专利权更稳定。

专利审查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所以某个专利申请通过审查被授予了专利权,并不代表真的能“高枕无忧”了。

真的到维权阶段,专利稳不稳定、能不能经得起专利无效,才是对专利权人大的考验。

所以,母案授权后,通过递交稳定性更强的分案申请,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只有高价值的专利和稳定性更强的专利权都在手,未来不管遇到什么的情况,才能灵活应对。即使高价值的专利权在维权时被无效了,那还有稳定性更强的专利权为专利维权保驾护航。

分案作用这么大,国知识产权局应该能让你随意分案吗?

当然不能,分案是有限制条件的。

分案的时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2条提到,分案申请的递交时机是在细则第五十四条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4条第1款对期限的规定: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其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简单来说,母案在没有给出授权、驳回的通知之前都能分案;即使是收到授权通知了,该通知日起的两个月内也能分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2条还提到,但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撤销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意思是只要专利申请是这三种状态就不能分案了吗?接下来我们展开说说。

对于母案驳回,在母案在收到驳回通知书3个月以内都可以递交分案,这无关乎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对于母案主动撤回,分案可以在母案收到撤回的手续合格通知书之前提出。

对于母案视为撤回,分案可以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的两个月内提出。

分案的内容范围

有人可能会问:母案的技术内容没写全或者没写到位,我们还有其他创新点没写进母案,能通过分案补进来吗?不能。

分案的技术范围不能超过母案的技术范围。换句话说,分案的权要一定要能在母案的说明书中得到支撑。

所以,分案不能弥补母案处理时一些涉及技术实质的问题。比如,技术描述有错误、技术内容没写全等。

提交分案申请时,只需要构建新的权要作为分案权要,分案说明书直接沿用母案的说明书,这是行业内通用的实操方式。

分案的类型

你是否也听过行业里的“黑话”:主动分案、被动分案?

主动分案和被动分案,属于分案的两个类型。在谈这两个类型之前,我们先说说上面提到的第三个信息“分案的执行者”。

既然有被动分案,意思是分案还可以由国知识产权局提出分案申请吗?当然不是。

分案的执行者一定是申请人自己。是否分案、申请分案都是申请人自己来决定和执行。但是在是否要分案这件事情上,审查员在审查时有义务提出建议。

被动分案

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要是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规定,就会通过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通知申请人修改,仅保留一组发明构思的权要。

那被删除的其他发明构思怎么办?此时就可以分案。

这就是所谓的被动分案。

其实这里的被动,我们可以理解成,多个发明构思被审查员审查出来了,申请人被审查员提醒应该分案后,为了保护其他发明构思而启动分案。

主动分案

主动分案是申请人在自己评估后,觉得需要分案,因此主动向国知局提出的分案请求。换句话说,主动分案不是因为审查员指出单一性问题而产生的。

前面提到的,分案的衍生作用,就是典型主动分案的情况。

分案的费用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专利分案制度全解读:规则、运用、时限、费用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专利分案制度全解读:规则、运用、时限、费用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专利分案制度全解读:规则、运用、时限、费用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

工商信息*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启信宝提供
法定代表人
李猛
经营状态
在业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66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6849200698
组织机构代码
684920069
企业注册号
32050400006758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09年01月20日
营业期限
2009年01月20日---
核准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知识产权集聚区)
经营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注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