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
移动版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工商信息
13402671757
手机查看
使用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商铺
搜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产品>商务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 权利要求范围超过多少算专利侵权

权利要求范围超过多少算专利侵权

举报
产品
权利要求范围超过多少算专利侵权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
无限制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微信查看产品&联系供应商
使用微信扫码查看该产品
企业信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0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苏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苏州高企申报代理,苏州发明专利申请,苏州实用专利代理,苏州专利无效申请,苏州专利侵权诉讼,苏州专利法律服务,苏州专利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联系方式
电话:
13402671757
传真:
0512-62920895
手机:
13402671757
QQ:
2574439638
邮箱:
grounze@foxmail.com
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产品介绍
业务分类
非诉讼业务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4-10-15 16:08
浏览次数
21

    在以往的专利侵权案例中,关于数值范围的等同侵权案例并不多见。笔者收集了几个案例,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案例来一窥法院对数值范围等同侵权判断的把握方式。

   案例一:(2020)高法知民终1198号权利要求范围:

   1.等离子体处理玉米种子及配套栽培方法,其特征在于,等离子体处理种子的方法是:采用大连博事等离子体有限公司生产的DL-2型等离子体处理机,处理剂量为1.6-1.8A,处理两次,种子流量为5.0-5.5kg/min,处理后8-12天播种。

   被诉侵权方案:种子处理剂量为2.0A。

  法院判决:

  本案中,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记载等离子体处理种子的方法是“处理剂量为1.6—1.8A,处理两次,种子流量为5.0-5.5kg/min,处理后8-12天播种”,而涉案专利说明书记载“处理剂量为1.6-2.0A,处理两次,种子流量为5.0-5.5kg/min,处理后6-12天内播种”,故应视为专利权人已经将处理剂量1.8A-2.0A、处理后6-8天内播种的技术方案捐献给公众。专利权利人在侵权案件中不应将上述技术方案再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而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种子处理剂量为2.0A,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

   案例二:2019高法知民终516号

   权利要求范围:

1.一种空腹小密肋楼盖,所述楼盖包括柱、实心带、带钢筋砼的实心密肋梁、带钢筋砼的面板和复合薄壁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薄壁箱体下端设有与所述空腹密肋楼盖一次浇注成型的薄底板,所述薄底板为水泥沙浆与复合薄壁箱体底板复合而成的薄底板,所述复合薄壁箱体直接设置在现浇空腹密肋楼盖模板上距离柱外缘200mm外,复合薄壁箱体底板与现浇空腹密肋楼盖模板保持小于15mm空间。

被诉侵权方案: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距离为15-17mm;

   法院判决:

   本案中,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采用“小于15mm”的限定,系对数值特征的明确界定。涉案专利说明书亦将包含该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描述成为实现发明目的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基本构思。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后会认为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特别强调“小于15mm”对技术特征的限定作用。虽然细微的距离差异不能显著影响技术方案的技术效果,但该差异应当已在申请人撰写专利时考虑的范围之内,其终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明确限定为“小于15mm”,意味着将大于或等于15mm的技术方案均明确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基于权利要求的公示性,权利人不能再在侵权案件中将已排除的技术方案重新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上述规定,主张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空心方箱底板与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模板之间15-17mm的垫片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6“复合薄壁箱体底板与现浇空腹密肋楼盖模板保持小于15mm空间”构成等同,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综上,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不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

   案例三:(2021)高法知民终373号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1.一种箱型桥梁的桥式盾构施工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下述步骤:(1)根据箱型桥梁的设计高度,在需要建设箱型桥梁的路段侧进行基坑开挖;(2)根据桥梁的长度制作滑板;(3)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箱型桥梁预制;(4)根据箱型桥梁高度、宽度制作盾构并进行盾构安装;(5)根据需要对线路进行加固处理;(6)按子盾构掘进、中心土挖运、轴线测量、箱型桥梁顶进、顶进纠偏、线路养护的顺序进行循环箱型桥梁顶进操作;(7)箱型桥梁顶进就位后恢复线路正常运行并拆除盾构;所述的盾构包括盾构母体和子盾构两部分,盾构母体又包括墩柱、多榀主梁和盾壳,墩柱的柱宽为固定值1.05m、净高与长按各孔刚架桥设计高度设计制作,分三层或四层,墩柱底为20mm厚钢滑板与骨架焊接,每榀主梁高1.3m、宽0.6m,长与箱型桥梁外宽同,主梁安装的中对中间距为1.2m,榀与榀间用I28#焊接后并与各墩柱焊接成整体钢结构桥梁,墩柱与主梁连接成门字形或多门字组合形,盾壳由钢板制作,分顶板、侧板、包裹在主梁顶部与墩柱外侧;子盾构的子盾构箱高度1.3m与主梁相同,按0.75m宽一格设置,其中出现一至二格异径,在每格子盾构箱的上导梁中装有一台子盾构,而每台子盾构中各配备30吨油顶2台;前置的一榀梁下设置盾构爬升纠偏板,子盾构箱安装在盾构母体的主梁前端,在各子盾构顶部后端连接着一条与其等宽度的减阻薄铁板。

   被诉侵权方案:工程盾构机的墩柱柱宽1.06m

   法院判决:

   关于墩柱柱宽,涉案专利记载的技术特征为“1.05m”,与涉案工程盾构机的墩柱柱宽“1.06m”相差仅为10mm。虽然两者在数值上并不一致,但如此微小的差距,对于大型盾构的墩柱来讲,尚不足以导致实现的功能、达到的效果存在实质不同。故在未提交证据证明10mm的差距导致被诉施工方法与涉案专利技术特征在手段、功能、效果上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况下,原审法院认定二者构成等同正确。

案例四:(2015)粤高法民三终字第669号

   权利要求范围:

   1. 1.一种新型汽车弹性方向盘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型汽车弹性方向盘套是由塑料或硅胶一体压注成型的环形套体,在所述环形套体的套接口处设置有上下防脱落条,在所述环形套体的外表面设置有弹性防滑花纹,在所述环形套体的内表面设置有弹性防滑格纹,在所述环形套体的套接口处设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感应凸点;所述新型汽车弹性方向盘套的外圈弹性范围直径为33CM~46CM。

被诉侵权方案:被诉侵权产品弹性范围直径33.4CM-46CM

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短直径为33.4CM,与本案专利限定的短直径33CM非常接近。在此前提下,只要本案专利直径高值在被诉侵权产品直径高值之内,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弹性直径范围就落入本案专利限定的范围。因此,被诉侵权产品弹性范围直径33.4CM-46CM的技术特征,与本案专利弹性范围直径33CM-46CM的技术特征构成等同。

来源:小柒和七仔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权利要求范围超过多少算专利侵权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权利要求范围超过多少算专利侵权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权利要求范围超过多少算专利侵权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

工商信息*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启信宝提供
法定代表人
李猛
经营状态
在业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66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6849200698
组织机构代码
684920069
企业注册号
32050400006758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09年01月20日
营业期限
2009年01月20日---
核准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知识产权集聚区)
经营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注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