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
移动版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工商信息
13402671757
手机查看
使用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商铺
搜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产品>商务服务>商务服务>工商服务>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规则重大调整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规则重大调整

举报
产品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规则重大调整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
无限制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微信查看产品&联系供应商
使用微信扫码查看该产品
企业信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
成立年份:
2009年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企业类型:
企业单位
主营产品:
苏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苏州高企申报代理,苏州发明专利申请,苏州实用专利代理,苏州专利无效申请,苏州专利侵权诉讼,苏州专利法律服务,苏州专利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联系方式
电话:
13402671757
传真:
0512-62920895
手机:
13402671757
QQ:
2574439638
邮箱:
grounze@foxmail.com
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产品介绍
业务类型
申请
知识产权类型
专利版权申请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
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专利版权类型
专利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
公司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5-04-14 09:04
浏览次数
7

 一、政策背景与调整要点

2025年2月21日,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苏州分理处发布了《关于调整"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业务审核规则"的通知》,对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业务审核规则进行了重要调整。这一调整是根据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新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业务工作规范要求而作出的,旨在进一步规范优先审查推荐审核工作,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

此次调整的核心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表格形式的变化,要求提交新版本的《全体申请人声明及证明文件》;二是对技术领域分类和关键词标注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三是明确了不符合要求的案件处理方式,特别是对分类号符合要求但关键词明显不符合的申请案件,明确要求"请勿再次提交"。

 二、新规详细解读

(一)表格要求的变化

根据新规,对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一款"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重点发展产业"的专利申请,应当提交新版本的《全体申请人声明及证明文件》。这一变化意味着旧版本的声明文件将不再被接受,申请人必须使用新制定的表格格式。

(二)技术领域分类的细化要求

新规对技术领域分类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明确要求提交的专利申请主分类号需落入以下四个分类体系之一: 1.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

2. 《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体系》

3. 《关键数字技术专利分类体系(2023)》

4. 《"新三样"相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2024)》

申请人需要附上所属主分类号、对应关键词所在页的截图,并用不同颜色标注出来。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截图中对应的关键词概述为空,则应填写左侧技术名称大类,且关键词只能选择一个符合专利技术特征的关键词。

(三)证明文件的具体要求

新规对证明文件的要求也更为具体。例如,如果专利申请所属技术领域为智能制造,符合优先审查理由是涉及重点发展产业,那么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并明确本申请主分类号符合其中相关产业分类号的要求,同时提供与现行四份分类体系文件中要求一致的关键词。

(四)案件回退与重新提交规则

新规特别提醒各代理机构、创新主体及有关单位,之前提交的案件如果专利申请领域符合相关分类体系但未明确对应具体关键词的,将会被回退。只有在修改完善后才能重新提交。苏州分理处将根据新审核规则重新审核。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分类号符合要求但关键词明显不符合的申请案件,明确要求不要再次提交,这体现了审核的严格性。

 三、优先审查申请的基本要求

(一)受理条件

根据新规,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2. 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已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费,并已完成分类,具有分类号;

3. 经全体申请人同意;

4.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的,对于其中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不予优先审查。

(二)申请材料

申请优先审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2. 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

3. 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现有技术材料,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接近的现有技术材料;对于现有设计信息,应重点提交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接近的现有设计信息。

(三)证明文件的具体要求

相关证明文件主要指证明该专利申请案件属于《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必要证明文件。例如: 对于已经做好实施准备的情形,可以提供产品照片、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等; 对于已经开始实施或者存在潜在侵权的情形,可以提供产品交易或销售证明,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票等。

四、办理流程详解

(一)递交请求文件的三种方式

1. 线上提交:对于通过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的,以及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应当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专利事务服务优先审查模块线上提交。

2. 当面提交:    通过相关部门推荐的,应当通过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的服务窗口当面提交纸件申请文件;    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在内地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申请试点项目的,可以通过广州代办处或深圳代办处当面提交。

3. 邮寄提交:    通过相关部门推荐的,可通过邮寄方式向知识产权局提交;    符合香港特区申请人在内地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申请试点项目的,可通过邮寄方式向广州代办处或深圳代办处提交。

(二)受理审查流程

知识产权局在收到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文件后进行审查,并通过电子发文或邮寄送达的方式将是否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送达给申请人。整个流程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

五、对企业的影响与应对建议

(一)对创新主体的影响

1. 申请门槛提高:新规对技术领域分类和关键词标注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得优先审查的申请门槛相应提高;

2. 申请材料更复杂:需要准备的证明文件更加具体和详细,增加了申请的工作量;

3. 审核更严格: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处理更加严格,特别是关键词不符合要求的案件明确不予受理。

(二)专业代理机构的重要性

面对新规的复杂要求,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显得尤为重要。

代理机构能够:

1. 准确判断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优先审查条件;

2. 帮助申请人准备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3. 正确选择技术分类和关键词;

4. 按照新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5. 指导申请人完成整个申请流程。

(三)企业的应对策略

1. 提前规划:在研发立项阶段就考虑专利布局和可能的优先审查需求;

2. 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申请材料的质量和完整性;

3. 加强培训:对研发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新规培训,提高申请质量;

4. 选择专业机构:与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5. 关注政策变化:及时了解和适应知识产权政策的新调整。

来源:专利申请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规则重大调整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规则重大调整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规则重大调整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

工商信息*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启信宝提供
法定代表人
李猛
经营状态
在业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66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6849200698
组织机构代码
684920069
企业注册号
32050400006758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09年01月20日
营业期限
2009年01月20日---
核准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知识产权集聚区)
经营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注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