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国不同,瑞士专利不包含外观设计,且没有实用新型的概念。专利受瑞士《联邦发明专利法》的约束,由位于伯尔尼的联邦知识产权局(IGE)管理。列支敦士登既没有自己的专利法律也没有设立专利局,但根据其与瑞士签订的1978年《瑞士-列支敦士登专利合作协议》,列支敦士登的发明专利由IGE管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法案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瑞士与列支敦士登之间的统一专利只能在该专利的整个保护区域进行授权、转让、撤销或者无效。
与欧洲专利申请不同,IGE不必对国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开展实质审查,申请人没有义务披露可能对其造成损害的文件和/或披露其他信息,因此国专利的授权易于获得。
专利保护的客体
在瑞士,专利是指由权利机关授予的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及工业实用性的发明的民事保护性权利。发明是指技术问题解决方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专利客体不包括:
● 没有技术特征的思想、发现、商业或数学方法、美学创作以及软件;
● 自然环境下不同发展阶段的人体,包括胚胎(但是通过技术方法生产出来的人体组成部分可以作为发明申请专利);
● 基因的自然序列及自然序列组成部分(但是根据技术方案从基因自然序列及自然序列组成部分中获得的序列可以申请专利);
● 有损人类尊严及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的发明(比如人类克隆方法、通过使用人类胚胎等形成杂交生物的方法等);
● 人体或动物的治疗和诊断方法;
● 植物和动物品种或者植物或动物的实质生物学生产方法(但是植物或动物的微生物或其他技术性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专利授权的条件
1.具有新颖性
即不属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的世界范围内的现有技术且不存在抵触申请。但申请日前或优先权日前6个月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丧失新颖性:
● 第三人恶意泄露;
● 在符合1928年11月22日《国际展览公约》的官方或经官方认证的国际展览上展出发明。
2.具有创造性
如果一项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进步,该发明即具有创造性。
3.具有实用性
一项发明如果能够适于工业生产,即被视为具有实用性。
4.有意义
如果一项发明满足前述条件,但是发明明显无意义,则IGE可以驳回申请。
专利权的效力
1.积极效力
权利人对专利发明享有专有使用权,包括生产、储存、供应、销售、进出口、中转和为上述目的持有专利商品。
2.消极效力
权利人可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商业目的使用已授权专利,包括生产、使用、销售、进口。
3.例外(在先使用权)
第三方已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善意使用申请专利的发明或为此做了准备,则该第三人有权为商业目的继续使用该发明。
保护期
瑞士的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包括优先权日)起计算,从第4年起每年需缴纳年费才能续展保护。药品和植物保护产品由于需要申请上市许可,相关专利在 20 年保护期限届满后通过补充保护证书可多延长5年保护期。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免责声明:当前页为 瑞士发明专利注册费用产品信息展示页,该页所展示的 瑞士发明专利注册费用产品信息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均有企业自行发布与提供, 瑞士发明专利注册费用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店铺所有企业完全负责。世界工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亦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会员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世界工厂网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渠道。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您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
投诉方式:fawu@gongchang.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将您真实身份信息及受到侵权的初步证据发送到该邮箱,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世界工厂网的关注与支持!